登錄時間 | 113/04/24 |
職缺名稱 | 公開甄選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3名 |
機關名稱 | 南投縣政府 |
職缺單位 | 教育處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科 |
職 等 |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之國籍,且領有心理師(諮商/臨床)、社會工作師證書(以下簡稱相關專業資格)之人員。 二、具有碩士學位及具備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優先錄用。 三、本職缺屬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僱用員額,優先僱用身心障礙人員。 |
報名規定 | 一、錄取名額:預定錄取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計3名(偏遠地區學校3名:其中心理師(諮商/臨床)1名、社工師2名)。 二、報名方式:自簡章公佈日起至113年5月22日(星期三)前,以限時掛號將相關報名資料逕寄:南投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南投國中),並請註明「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莊惠婷主任收。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祖祠路361號(電話:049-2220870或049-2222549轉317),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三、甄選日期與方式:本次甄選預定6月22日(星期六)辦理,餘請詳閱簡章與應試公告。有關考生應試序號、排定應試時間及試場分配將於考試前一日(星期五)公布於本縣教育處公布欄與本中心網站,請應試考生自行上網確認。 四、甄選地點: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南投國中,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 漳和里祖祠路361號3樓)。 五、甄選相關事宜,請至下列網頁查詢甄選簡章: 1.本縣教育處公佈欄(https://sso.ntct.edu.tw/Bulletin/boardmoreone.aspx?CLASSID=3)。 2.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http://163.22.168.162/CS_NanTou/)。 |
截止日期 | 113/05/22 |
受理單位 | 南投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祖祠路361號) |
聯絡電話 | 049-2220870 |
備 註 | ▲服務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第十條規定。 一、工作方式: 以駐點及巡迴方式進行區域內學校之專業三級輔導服務工作,內容包括:諮商、提供教師與家長專業諮詢、諮商外展服務工作、縣內緊急事件協處、參與個案研討會等。 二、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必要時配合專業服務需求。 三、工作內容: (一)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 (二)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協助及諮詢。 (三)學生及幼兒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四)提供學校、幼兒園、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與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 顧學生及幼兒之人,有關輔導學生及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五)接受本府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六)其他由本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工作。 ▲服務地點: 一、偏遠地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諮商/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辦公地點為聘用機關指派之偏遠地區學校為主。 二、聘用人員須接受本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執行專業服務及行政業務等學生輔導工作。另請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經錄取聘用人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十九條,具碩士學位資格者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六等四階46018元起薪(學士學位六等三階43773元起薪)。本縣偏遠地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依前支薪基準晉薪點一階聘用之。以上均有勞保、健保、勞退。 ▲上班日期: 依甄選公告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上線日期 | 113/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