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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及行政處置處長一人綜理處 務,並置副處長及專員一人,下設機要行政科、文書作業科、事務管理科、法制行政科、行政救濟科、新聞宣傳科、廣播電視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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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要行政科 ◎本府首長各項行政事宜支援業務。 文書作業科 ◎總收發文登記與處理 依據行政院訂頒之「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規定,辦理各項文書處理作業,以提升行政效率。 ◎縣務會議 定期召開縣務會議,翔實記載會議紀錄,並將縣長提示事項及決議事項彙整送交計畫室追蹤列管,以落實縣政管理。 ◎縣公報:依據各單位上傳於縣政公報管理平台,經審核後即上網登載;另每月列印紙本郵寄本縣所屬圖書館。 事務管理科 ◎財產管理及庶務採購 1.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財產登記及保管手續,按期編造財產增減表,對已逾耐用年限且不堪使用之財物辦理報廢,以解除保管責任。2.庶務採購業務。 ◎車輛管理 本府公務車輛集中管理、統一調派,發揮車輛使用效率。車輛保管者(司機)負責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行車之安全。 ◎廳舍管理 本府宿舍屬老舊建築物,所需修繕之項目繁多,依輕重緩急予修繕,另新建辦公廳之規劃及環境整潔之維護。 ◎縣公報發行 本縣公報每年分春、夏、秋、冬四季不定期發行。 法制行政科 ◎本縣自治法規審查及公(發)布事宜 依本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規定,組設本府法規審查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審議本縣自治法規,並依規辦理自治法規公(發)布事宜。 ◎會簽(稿)案件法律意見之提供 就各業務單位會簽(稿)案件,涉及法制疑義者,提供法律意見,以為業務單位辦案之參考。 ◎辦理法律扶助,協助處理民眾法律問題 ◎輔導鄉(鎮、市)調解業務 行政救濟科 ◎訴願案件之審理 ◎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國家賠償請求案件之程序上審查,並研擬處理意見,提本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會議討論,並定期製作報表統計。 ◎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之移送事宜 依本府各單位業務職掌處分而逾期未繳納之公法上金錢給付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以落實公權力,保障合法縣民之權益。 新聞宣傳科 (一)新聞發布及政令宣傳: 1.配合首長行程、本府重要會議、活動,以及各單位業務推動需要撰發新聞稿及拍照。 2.配合媒體專訪縣長撰寫相關文案資料。 3.針對縣府網站首頁「縣長行腳」單元,每日依縣長重要行程進行更換新聞稿及照片,提供民眾了解縣長施政點滴。 (二)輿情掌握與反映: 1.針對縣政相關新聞報導,每日剪報、分類,轉陳決策參酌並存檔。 2.針對本府負面或不實報導,主動發稿說明或轉請相關單位發布新聞稿澄清。 3.即時掌握輿情反映事項,轉請相關主管單位知照處理。 (三)透過平面媒體宣導政令 1.配合縣府重大施政目標及成果,撰寫相關文稿,適時委託平面媒體辦理專案宣導。 2.辦理「南投福報」報紙型刊物編印及發行,供民眾深入了解本縣重要施政及措施。 3.逐月彙編本府重要紀事,完整紀錄縣政施政成果,宣傳施政績效。 (四)辦理縣府重要記者會活動 協助辦理縣府重要活動記者會媒體聯繫,並透過媒體宣傳活動訊息。 (五)辦理行政院新聞局年度宣導工作 配合行政院新聞局年度宣導重點,辦理各項協助宣導事宜。 (六)辦理道路交通安全宣導工作 配合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年度工作執行計畫。 廣播電視科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管理輔導、影視協拍業務、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業之分級管理與輔導、電影片映演業分級管理與輔導、委託電子媒體(電視臺、廣播電臺)宣導行銷企劃、製作縣政新聞宣導節目及廣告、集集大山電視轉播站營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