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3年度第一期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經費補助,自1月1日起受理申請
一、為鼓勵雇主辦理員工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及「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 二、113年第一期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一)受理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向本府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申請單位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並於填寫完後列印,以郵寄方式向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勞工行政科提出書面申請。
152645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