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齊來抱報-四月號
受玫瑰滋養的性平大樹
1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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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89年4月20日在屏東某國中發生了因性別特質遭霸凌的事件,也就是葉永鋕的故事。永鋕的性別氣質陰柔,時常被同學罵「娘娘腔」,甚至強行脫他褲子要求「驗明正身」,他曾求救過許多次,卻都沒有得到回應;最後他唯一想到能避免的方式「下課前幾分鐘去廁所」,卻也造成了憾事的發生。 為使學校更加重視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實踐,教育部於93年將【兩性平等教育法案】改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並自112年起將每年4月20日訂定為性別平等教育日。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章(第18-20條)也規定了性平教育融入課程、教材及教學第18條1.學校之課程設置及活動設計,應鼓勵學生發揮潛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2.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3.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4.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5.學校應發展符合性別平等之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第19條學校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教材內容應平衡反映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第20條1.教師使用教材及從事教育活動時,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破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2.教師應鼓勵學生修習非傳統性別之學科領域。 從前避而不談的議題,至今納入課綱使學生認識多元性別,不論是因為憾事的發生或團體的努力,都是促使性別平等這棵大樹成長的重要養分。 全國法規資料庫-性別平等教育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7「不一樣又怎樣」紀錄片-葉永鋕篇https://youtu.be/V_M9ZId2QAY?si=3r0jJfVTFN52msFS蔡依林 Jolin Tsai《玫瑰少年 Womxnly》https://youtu.be/feOq6MWeUXA?si=OvODdxi-VXpU8S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