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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南投縣「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區域營運商遴選案(113NANPV001) 招標公告
113/09/12
主旨:公告「113年南投縣『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區域營運商遴選案」,請踴躍參加投標。依據:經濟部辦理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作業要點。公告事項:(一)開標日期及地點:113年9月26日上午9時30分整假本府採購中心開標室(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B棟地下一樓)開標。(二)投標方式及截止投標期間:有意投標者,請自公告日起至本府:南投縣政府建設處主題專區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專區下載(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hotnews.php?dptid=376480000au180000&cid=3561),並於1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以郵遞送達至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或專人送達至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三)投標資格:1.投標廠商應為於我國依法登記有案之股份有限公司,且其營業項目登記應具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或發電業(D101011)至少一項。2.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應達新台幣2,000萬元整以上。3.投標廠商現於國內或國外已完工併聯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實績,其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所載之設置容量實績累計應達1,000瓩以上。4.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四)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依區域營運商遴選案招標公告、區域開發案權利契約書規定辦理。(五)本案聯絡人:南投縣政府建設處產業發產科陳九榕,電話:049-2222106分機1462。 檔案下載:1.南投縣政府「綠能屋頂全民參與」營運商遴選(招標)公告,如附件一。2.南投縣政府辦理「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區域開發案權力契約書,如附件二。
113年4月24日修正發布「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及「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
113/07/02
113年4月24日修正發布「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及「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鑒於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火案,突顯業者如未依規定申報危險物品,影響消防人員救災判斷,進而釀成重大災害及人員死傷。經濟部業於113年4月24日修正發布「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第11條、第12條及「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第3條、第6條,並自113年6月1日施行。修正內容如下:一、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增訂動態申報,新增危險物品超過管制量達一定比例以上,或有新增危險物品範圍或種類達管制量以上應主動申報。二、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全面提高最低保險金額為現行1倍。本次修法係為要求工廠負責人重視危險物品申報作業,促使廠商主動申報以利提供消防單位更完整之申報資訊,並加強對於第三人之保障,工廠平時若有製造、加工或使用化學物品、危險物品者,請儘速自我檢視,倘工廠內有危險物品且達管制量者,應立即依規定至經濟部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https://reurl.cc/EjXOWk)申報危險物品及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免受罰。 有關修法相關資訊請至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網站(cto.moea.gov.tw/web/news/detail.php?cid=1&id=1578)參考:「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其子法修法與工廠危險物品申報作業說明會簡報」及「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常見問題集」。倘對工廠危險物品申報有疑慮者,歡迎電洽建設處工商管理科服務電話:(049)2222106-1411。
經濟部6月28日(下午2時)溫暖及時-納管及特定工廠轉型升級輔導-南投縣聯合說明會-歡迎業者踴躍參加!
113/06/24
一、活動目的:針對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採取納管、改善及變更用地三階段輔導措施,其目的兼顧在地型中小型製造業生存發展,勞工就業及環境保護,對維持我國整體之經濟發展及穩定具相當之重要性。統計至112年3月19日工廠改善計畫收件截止日止,全國共收件約 29,317家業者提出之工廠改善計畫。經濟部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專案成立輔導團輔導業者完善改善計畫及依規定改善消防、環保、水利或水保等設施,並規劃提供通過改善計畫之業者,透過補助模式,以提供低碳化、智慧化創新及完善廠內設施。另外,設計模組化與標準化之用地計畫書範本,提供專業到廠輔導服務,加速直轄市、縣市政府通過審查用地計畫,並搭配貸款補活水措施,提供業者優惠貸款於改善計畫執行、改建廠房與建置智慧化、低碳化工廠之利息補貼。為利業者瞭解並加以申請運用,特辦理計畫聯合說明會,就產業發展署、工商輔導中心及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等各重點措施說明相關補助或輔導等作法,本次說明會場設置各項輔導及補助計畫諮詢專區,歡迎與會業者踴躍報名諮詢。二、指導單位:經濟部三、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       協辦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南投縣政府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四、辦理時間:6月28日(週二)下午2:00五、地點:經濟部中台灣創新園區 B131教室 (南投縣南投市文獻路2號)六、本活動洽詢專線:0800-288-019、0800-550-010七、 議  程:時  間議   題主講人13:30~14:00報到 14:00~14:05開場 14:05~14:15貴賓致詞 14:15~14:20大合照 14:20~14:30特定工廠輔導輔導優化改善計畫工商輔導中心輔導落實改善計畫14:30~14:40輔導撰寫用地計畫14:40~14:50製造業助升級納管工廠低碳及智慧化基礎轉型個案補助(上限150萬)產業發展署14:50~15:10注資金貸款補活水中小及新創企業署15:10~16:00納管及特定工廠轉型升級輔導現場諮詢及收件轉型補助與資金貸款現場諮詢 八、說明會報名方式:敬請於6月26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Rq2gWD由於場地因素,名額有限,歡迎有興趣的業者朋友   趕緊報名!如報名額滿,本報名連結將關閉。注意事項:本說明會禁止非本計畫輔導團顧問於現場發送資料及受理諮詢,請非本計畫顧問業者自重。
公告「113年度南投縣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事宜
113/06/20
依據:依據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113年南投縣可供交換公有非公用土地清冊(如附件一)。二、公告時間:自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起至113年7月16日止,共計30日。三、 受理申請日期:自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起至113年7月16日止,共計30日。四、 公告期間相關土地所有權人可至本府建設處及各鄉鎮市公所索取申請書表,檢具申請資料於受理申請期間向本府提出申請。五、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交換應具備文件如下:(一)申請書(附件二)。(二)交換資格審查收件截止日前二個月內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三)土地所有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其為法人者,其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屬影本者,並應切結與正本相符,所登記之資料現仍為有效,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四)土地已設定他項權利,應檢附他項權利人同意於辦理交換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同時塗銷原設定他項權利之同意書(格式如附件三)。(五)土地已興建臨時建築使用者,應檢附臨時建築物權利人同意於勘查前自行拆除騰空之同意書(格式如附件三);其自願贈與公有者,應檢附公有土地管理機關之同意書。(六)土地無出租、出借、被占用、限制登記或有產權糾紛之切結書(格式如附件四)。(七)持有年限未滿十年。因繼承或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其持有年限得予併計者,請檢附戶籍登記簿謄本及土地登記異動索引。(八)其他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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