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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地政事務所推行測量案件預排件作業,請民眾多加利用

竹山地政事務所為解決申請人無法於測量當日到場會同,也無法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而向本所申請複丈延期與改期辦理測量,但因部分複丈案件已有通知鄰地關係人,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1條及211-1條規定,致使無法辦理延期或改期,且已繳之複丈規費不予退還,造成測量人員與申請人之困擾。
有別以往測量案件由地政事務所排定測量日期後通知申請人及鄰地關係人配合辦理,申請人可於申辦複丈案件時填寫調查表,自行選定測量日期及告知無法配合辦理日期,地政事務所可根據申請人告知之日期進行排件,解決申請人無法於測量當日到場問題。
測量案件預排件作業計畫一件可節省測量人員1組一工作天時間,且申請人已繳之複丈費也不會付之東流,可有效減少大量時間及金錢之成本。
 

異動日期 : 1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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