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內容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舉行會議事由:說明「南投旺來產業園區(二期)」開發案之興辦事業概況、展示相關圖籍,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中華民國 113年 2月27日(星期二) 10時。
三、會議地點:神木社區活動中心(地址:南投市樂利三路2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通知或公告再召開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