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職

轉知銓敘部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一案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1份。

M01140000166
異動日期 : 114/01/07
有效日期 : 1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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