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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地方特色產業微型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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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延長本府埔里地方特色產業微型園區產業用地(二)受理申請時間至111年4月30日止
111/02/25
建設處
依據:本府110年12月8日府建發字第11002768471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延長本府埔里地方特色產業微型園區產業用地(二)受理申請時間至111年4月30日止。 二、其餘規定按原公告內容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