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離退該做那些人事資訊業務? 

1. 辦理卸職:於離職人員個人基本資料子系統表二左下角按【卸職】建立卸職資料。2. 傳輸資料予新任職機關:將該員資料以【傳出個人全部表號資料】方式傳輸至新任職機關(email或磁片)。3. 報送人事局資料庫:卸職資料確定建立後,應立即報送至人事局資料庫(以特定人員方式傳出)。4. 查詢人事局資料庫A2:確認該員已更新到離職人員資料中。5. 清除該人之權責報送機關資料。(請至人事傳輸子系統清除設定)6. 建議一年後才將該員資料轉至退離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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