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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處除置處長一人綜理處務外,並置副處長一人、專員一人,分別協助處長處理處務業務。另設自治行政科、自治事業科、戶籍及新住民科、兵役行政科、宗教禮俗科等五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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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行政科 ◎縣界、鄉鎮市界、村里界行政區域劃分及調整與鄰編組事項。 ◎鄉鎮市公所組織自治條例及員額編制審議事項。 ◎縣長、鄉鎮市長宣誓就職及交接事項。 ◎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服務證明核發。 ◎村里業務及村里幹事服勤查察、考核事項。 ◎縣長政見實施情形彙整。 ◎鄉鎮市民代表會成立及主席副主席選舉罷免事項。 ◎鄉鎮市民代表會會務輔導、會期核備、法令解釋。 ◎村里民大會督導考核、報表陳報事項。 ◎村里民大會建議村里小型工程補助核定事項。 ◎縣議會開會日期轉知、送請議會審議案件彙辦、開會期間連絡員輪派、其他府會連繫事項。 ◎與外國締結姊妹縣、鄉、鎮、市及互訪等國際交流事項。 ◎兼辦選務事項。 守望相助 ◎村里民眾做好防範犯罪於未然,肅清竊鴻、暴力、一般刑案,達到安居樂業境界。 推行村里無犯罪計畫 ◎村里民眾協助治安機關破獲刑案,民眾與治安機關密切聯繫提供情報促使早日破案。宣導民眾勿以身觸法,達到全民無犯罪境界。 自治事業科 殯葬管理業務 ◎ 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 本縣殯儀館管理。 ◎ 違法施設殯葬設施及經營殯葬服務業之取締。 本府公共造產業務 ◎ 公共造產新興事業計畫擬訂及年度計畫編定與執行事項。 ◎ 公共造產事業地上物之處分、標售與用地之租賃。 ◎ 公共造產委員會議事記錄、管制事項。 ◎ 公共造產基金運用與事業註銷。 ◎ 現有造林事業之維護管理。 輔導鄉鎮市公所公共造產業務 ◎ 輔導各鄉鎮市創辦新興事業。 ◎ 鄉鎮市公共造產事業之核備與註銷。 ◎ 輔導及考核各鄉鎮市公共造產業務。 ◎ 鄉鎮市公共造產事業申請貸款與補助金之核轉 處綜合業務及總務 宗教禮俗科 ◎輔導寺廟、教堂(會)會務正常化,財務公開化及辦理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 ◎辦理端正禮俗工作。 ◎本縣忠烈祠管理、祭祀。 ◎辦理祭孔、武聖關公、延平郡王鄭成功、莫那魯道等祭典活動。 ◎寺廟、祭祀公業、神明會法令諮詢。 ◎輔導辦理宗教活動。 戶籍及新住民科 戶籍行政業務 ◎督導戶政事務所辦理各類戶籍登記包含出生、認領、收養、終止收養、結婚、離婚、監護、死亡、死亡宣告、遷入、遷出、住址變更及初設戶籍等。 ◎督導戶政事務所辦理國民身分證之核(補、換)發及銷毀業務。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空白證製發及管理。 ◎戶口校正、戶籍巡迴查對及戶政法令疑義處理與宣導。 ◎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業務。 ◎學齡兒童名冊及選舉名冊編造業務。 戶籍統計業務 ◎人口統計:確實戶籍人口統計,彙編各種人口統計報表,分送內政部及有關單位參考。 國籍業務 ◎國籍變更(取得、喪失、回復、撤銷)申請案件之審核及核轉。 ◎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適應輔導。 ◎辦理外籍人士歸化測試。 戶政資訊化 ◎戶政資訊系統管理、維護及資料查詢作業。 ◎辦理各機關單位使用戶政資訊系統介面連結業務。 ◎配合內政部推動「戶政e網通計畫」及「戶籍資料數位化計畫」,提供民眾便捷、多樣化申辦服務。 ◎辦理國土資訊-門牌建置。 ◎配合內政部擴大辦理戶政業務異地申辦服務。 ◎推動辦理自然人憑證發證工作。 其他有關戶政業務 ◎戶政人事(遷調、調訓、組織規程、組織編制)。 ◎推動戶政事務所志工服務。 ◎戶政事務所辦公廳舍修(重)建。 ◎戶政業務計畫與考核事項。 ◎年度戶政會議召開及議案處理。 兵役行政科 ◎役男兵籍調查及兵籍資料移轉、管理。 ◎役男徵兵檢查、判定體位。 ◎役男軍種、徵集順序抽籤。 ◎常備兵、補充兵徵集、輸送入營。 ◎免役體位、禁役役男管理。 ◎役男在學緩徵、延期徵集申請。 ◎役男申請複檢及入營驗退處理。 ◎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來臺役男管理。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管理。 ◎役男出境。 ◎預備軍士官徵訓及志願役軍人服役作業。 ◎家庭因素申請服補充兵、提前退伍。 ◎妨害兵役案件處理。 ◎未役役男資料清查處理。 ◎列級徵屬一次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 ◎列級徵屬醫療、健保、生育及喪葬補助。 ◎義務役傷病殘軍人(含替代役)慰問與安養津貼。 ◎死亡軍人(含替代役)處理及遺族慰問。 ◎服家庭因素、一般(專長)及研發替代役申請。 ◎替代役役男徵集、輸送入營及役籍管理。 ◎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公益服務、在職訓練。 ◎本府軍功營區替代役役男夜間生活管理。 ◎後備軍人召集、緩召。 ◎替代役備役分類編管、召集演訓。 ◎役男除役除管作業。 ◎役政人員講習訓練。 ◎本府勞軍及各軍事單位軍民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