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4月7日農林務字第1111700309號公告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自111年4月15日生效,公告前已飼養本次新增物種「海蟾蜍」的民眾,應於111年6月14向南投縣政府辦理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