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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核准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將展開清查作業

【南投訊】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對於歷年經該局核准之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將自113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辦理清查作業。

稅務局指出,針對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1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財團法人,每年都會進行清查,清查的項目包括:土地有無按捐贈目的使用、有無違反各該事業設立宗旨、土地收益是否全部用於各該事業、捐贈人有無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法人章程有無修正等,如果違反規定,將依土地稅法第55條之1規定追補應納之土地增值稅,並按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處2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特別呼籲,經核准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而免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該財團法人切不可違反上述規定,以免被追補應納的土地增值稅及處罰鍰,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歡迎向稅務局南投總局或該局埔里、竹山兩分局洽詢,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施志勇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土地稅科

職稱:科長

姓名:洪雅琪

連絡電話:(049)2222121分機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