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113年南投縣南投市轉運站」用地取得第一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興辦「113年南投縣南投市轉運站」用地取得事業計畫概況、展示相關圖籍及說明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日期: 113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時0分。
三、地點: 本府B棟二樓會議室(工務處旁)。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