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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享房屋稅地價稅租稅優惠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南投縣興辦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法案已依法公布,符合前開自治條例之公益出租人之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分別享有自當期起減免房屋稅及當年起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租稅優惠。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落實簡政便民,公益出租人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稅率之適用,免由土地及房屋所有權人申請,逕由南投縣政府建設處將認定公益出租名冊等相關資料送稅務局辦理,希望藉由租稅優惠鼓勵住宅所有權人成為公益出租人,將房屋租給弱勢租屋群眾,保障人民之基本居住權利。

若您對房屋稅或地價稅相關法令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 稿 人:林國慶


 

聯絡人員:埔里分局主任 李美蓮

聯絡電話:(049)2982054分機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