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財政部為及時協助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於114年4月17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1404554260號令發布「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
稅務局說明,本轄納稅義務人在美國評估及實施對等關稅政策影響期間內,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得依上開審核原則,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該局將從寬協助辦理。申請適用的範圍如下:
一、對象:
(一)營利事業(營業人、產製廠商或機關團體)
(二)個人
二、事由:
(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支持或協助等相關措施者。
(二)營利事業因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致營業收入減少。
(三)個人因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致被減薪、非自願離職、工作日減少或其他情形。
三、稅目: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
四、應納稅額之金額不受限制,延期最長一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該局在網站設有受美國對等關稅影響地方稅延分期專區,內容有財政部相關法規、書表下載等供查詢及使用。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黃怡玲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稱:科長
姓名:林淑美
連絡電話:(049)22221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