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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賽車場要課徵娛樂稅,請記得申請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營業人經營賽車場,提供活動場地及設備(賽車)供人娛樂,應就其所收票價或收費額依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規定課徵娛樂稅;如未辦登記經查獲除應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並補徵其漏稅額。

稅務局呼籲上開業者應於開業前辦理營利事業設立登記及向該局消費稅科或埔里、竹山分局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受罰,如果民眾對上述內容或娛樂稅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張智鳴

 

新聞稿聯絡人:黃科長雪佳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聯絡電話:(049)2222121分機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