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傳繳通知單不慎放到逾期,應如何繳納稅款?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地方稅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單後,若不慎放到過期,可就近洽該局(含埔里分局、竹山分局)、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執行分署開立稅額繳款書,持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

稅務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及行政執行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之應納稅捐如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該局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該分署執行時,通常會先寄發傳繳通知單,納稅義務人可依通知單上記載金額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郵寄至該分署或稅務局繳納如金額在3萬元以下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單,可持該通知單至統一、全家、OK、萊爾富等四大便利超商繳納,免負擔手續費。

稅務局又說,納稅義務人倘傳繳通知單不慎放到過期至該局開立稅額繳款書後,該局並提供臨櫃刷信用卡繳納滯欠稅款及罰鍰之服務,可刷信用卡或以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等行動支付繳納稅款,不必再跑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如有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黃怡玲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稱:科長

姓名:林淑美

連絡電話:(049)22221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