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提升為民服務效能,申報移轉不動產之義務人、權利人或代理人及地政士、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或依其他法令規定得執行代理報稅業務者等,均可運用電子方式申報契稅。
契稅電子申報程序:(一)系統開放時間為全年,以上傳成功日為收件日。(二)申報人可利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辦理申報。(三)安裝網路申報用戶端軟體後即可建立申報資料,並以網際網路傳輸。(四)申報資料上傳後,系統自動給予收件編號供申報人查詢。(五)傳輸成功後,將申報書、已完納或不課徵印花稅之契據、身分及其他證明文件,以電子檔傳送、郵寄、傳真或逕送房屋座落地址之鄉(鎮、市)公所。
另外,若利用網路申報契稅之義務人及權利人因故解除契約時,亦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申請撤回(銷)喔~
稅務局說,納稅義務人如對契稅之電子申報尚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石淑敏
聯絡人員:埔里分局主任 李美蓮
聯絡電話:(049)2982054分機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