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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2千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本縣於114年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為減輕民眾房屋稅負擔,住家用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由10萬1千元調高為10萬2千元,自115年期起開徵之房屋稅適用,估計約有5百餘戶受惠。

稅務局說明,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實施,對於住家用免稅房屋,增訂以自然人持有全國合計3戶為限。如持有住家用房屋且符合免徵標準全國合計3戶以內者,將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逕予核定免徵房屋稅;倘持有超過3戶時,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3月22日)申報擇定適用之房屋,未申報或逾期申報擇定者,稽徵機關將按當年2月末日之房屋稅額由高至低排序,主動核定稅額前3高者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2千元以下免稅,僅適用於供住家用之房屋,若房屋現值低於免徵標準但有部分面積供非住家使用者,該部分面積仍應要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另符合免徵標準後,有增、改建致房屋現值逾10萬2千元者,則需恢復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張溫妮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謝麗霞

連絡電話:(049)222212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