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期間:自114年12月4日起至115年1月5日止。
展覽地點: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地政事務所及本府(地政處地用管理科)等處。
辦理內容:
一、 辦理範圍:
(一)埔里鎮福興段1958地號、榮光段900地號等2筆土地。
(二)國姓鄉國姓段3117地號1筆土地。
二、 針對本次使用分區劃定及使用地編定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開展覽法定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或公開展覽之處所(機關)提出,以作為專案小組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