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研商本府辦理檢查變更後之使用地是否符合原核定之興辦事業計畫之作業期程,由地政處於115年4月1日邀集本府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權責分工、作業期程與未依計畫使用案件之配套措施進行研商,針對已完成變更編定之土地,落實後續追蹤與檢查,以維護縣內土地資源的合法利用。
透過本次協調會議,南投縣政府將展現更強大的橫向聯繫能力,持續監控土地使用現狀,杜絕巧取土地變更利益卻不落實事業計畫的行為,確保每一寸土地都能符合法規與開發計畫,落實國土永續發展與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