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行腳

林縣長會勘南投市、草屯鎮縣有土地 活化閒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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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活化縣有土地及提升資產運用效益,縣長林明溱25日在財政處等相關局處主管陪同下,特別前往草屯鎮及南投市會勘縣有數筆土地,包含草屯自來水廠後方農業區土地、草屯鎮第2公墓、禪文化園區、草屯鎮中山里旁的公有停車場及南投市文化路上的器材堆放場等,期望透過開發經營或活化使用,增加縣庫收入。 林縣長首先到草屯自來水廠後面農業區土地勘查,該區土地共3筆,面積為1,425坪。林縣長請財政處與自來水廠洽談,了解自來水廠是否願意購買該區土地,若無意願,將採土地標售方式,出售這3筆土地。 針對草屯鎮第2公墓之土地,面積為6萬3,070坪,林縣長要求民政處將尚未遷葬的墓位安置在旁邊的萬善堂,以利未來規劃使用及開發該地,帶動草屯地區繁榮與發展,另已完成遷葬的土地,可以由縣府相關單位先進行綠美化作業。 面積為1,977坪的禪文化園區土地,目前屬於學校待用地,但基於少子化與併校等因素,林縣長請建設處向中央申請修正該地的使用,以便土地活化運用。 中山里活動中心旁的停車場屬於區段徵收土地,面積為1,086坪,林縣長期許規劃成多目標使用的商場,將頂樓或地下室劃定為停車場,增加該地使用空間。 另位於南投市文化路上的工務處安全器材堆放場面積有1,086坪,該地平坦寬敞,待工務處將土地上的器材搬離,可供建造屋舍,再將房屋賣出,增加縣府財政收入。 林縣長秉持創新超越的精神,並扮演火車頭角色,帶領縣府各局處推動建設及活化縣有閒置土地,他表示,縣內有許多公有地,都具有利用價值,閒置未使用太可惜,因此邀集縣府相關單位會勘各用地,並研擬如何活化各土地,增加縣庫收入,解決縣府財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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