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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1千元以下房屋,不再無條件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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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新制2.0已於113年7月1日上路,原持有多戶住家用免稅房屋之民眾請注意,因增訂僅自然人適用及全國3戶限制,針對法人所有房屋或住家用房屋第4戶起已不再續享免稅優惠。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原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南投縣為10萬1千元以下)房屋免徵房屋稅規定,已限縮為自然人持有且全國合計3戶免徵為限,第4戶起將併入全國歸戶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為避免影響民眾權益,稅務局主動針對房屋持有數超過3戶之民眾,於1月10日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大家在今(114)年3月22日前(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日)擇定3戶免徵房屋,並將回覆單寄回稅務局,即完成申報擇定作業。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收到輔導通知書,未如期申報或逾期申報擇定者,稅務局將按114年2月28日之房屋稅額由高至低排序,主動從優核定稅額前3高者免徵114年期房屋稅。另外,對持有全國3戶內免徵之住家用房屋,將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逕予免徵房屋稅,不需申報。

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持有超過免徵3戶的屋主,如房屋符合無出租、無營業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全國合計3戶以內,只要在今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提出申報,即可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與非自住用房屋稅率(1.5%~4.8%),最多相差4倍,節稅效果明顯。

民眾如有房屋稅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蘇雅娟

連絡電話:(049)2222121-190

有效日期 : 11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