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鼓勵人民團體於組織章程增訂理事、監事組成單一性別至少1/3之比例,以倡導人民團體性別平權及減少決策角色之性別落差;114年11月期間,共有6個人民團體辦理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達成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之規範,展現本縣人民團體對於性別平權意識的提升與實踐。
符合規定之團體如下:南投縣草屯鎮新豐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埔里鎮九芎林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南投市營南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巴宰族群文化協會、南投縣悅音文化推廣協會、南投縣如願淨宗學會。
至於南投縣政府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受理縣民申請許可立案社團組織,114年11月份有2個社團完成立案籌組,為南投縣福天宮宗教文化協會、南投縣葡萄樹社會福利協會。
縣府社會及勞動局表示,截至114年11月底止,南投縣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總數達1,638個,若加計社區發展協會279個,則總計達1,917個組織,展現本縣社會參與風氣與多元團體活力。
依據統計,目前立案團體以社會服務及慈善類型為最多,計542個,其次為學術文化類350個,第三為經濟類團體197個,顯示本縣民間力量積極投入公益、文化與經濟發展等各層面,為建構幸福宜居的南投共同努力。
持續秉持服務與輔導雙軌並行的理念,提供人民團體設立、會務發展及法規諮詢等全方位協助,促進組織良性發展,強化社會自主能量,共築永續社會基石。 如有關於人民團體性別比例規劃或章程修訂之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局人民團體科,電話:(049)2222106分機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