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正式確立我國青年政策之基本制度與治理架構。南投縣政府表示,「青年基本法」不僅明確中央與地方在青年政策上的權責分工,也象徵青年事務由過往的專案推動,邁入法制化、常設化與跨域治理的新階段,對地方政府而言,既是責任也是契機。
縣府指出,許淑華縣長非常重視青年發展,早在113年元月1日即指示成立青年發展所,專責青年發展相關事務,依據「青年基本法」規定,縣(市)政府為地方層級之青年事務主管機關,須負責地方青年政策、自治法規與相關計畫之規劃與執行,並設置或指定青年事務專責單位,顯示地方政府在青年政策推動上,已從單純執行角色,進一步成為政策落實與在地整合的關鍵核心。
「青年基本法」由中央政府負責全國性政策方向、制度設計與資源配置,包括每四年擬訂青年政策白皮書及設置青年發展基金等,展現中央在整體政策引導與資源支持上的制度優勢;而地方政府則肩負將政策轉化為具體服務與行動的責任,直接回應青年在就業、居住、職涯探索、公共參與與返鄉發展等實際需求。
以南投縣為例,青年人口面臨外流與產業轉型挑戰,地方政府在青年政策推動上,須更強調貼近青年需求、因地制宜與跨局處整合,結合地方產業、地方創生與社會資源,打造符合在地青年需求的支持系統。這正是地方政府相較於中央,在青年政策推動上的核心優勢。
南投縣政府強調,「青年基本法」的通過,為地方政府推動青年政策提供更穩固的法制基礎。縣府將以此為契機,深化青年公共參與,廣納多元青年意見,並持續推動青年就業、創業、返鄉與公共參與等行動方案,讓青年能在南投安心生活、穩定發展,也期盼在中央制度引導與資源支持下,與青年、民間團體及各界共同努力,讓南投成為一個支持青年實現理想、與青年共同成長的縣市,落實世代共好與地方永續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