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新聞

南投縣政府為輔導原住民及農民合法製酒 協助申請設立登記及許可執照

    為協助原住民及農民推廣在地農產加工利用、發展特色酒品產業,並促進原鄉及農村經濟發展,南投縣政府持續推動合法製酒輔導工作,協助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及農民,依《菸酒管理法》第11條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設立登記及許可執照。

 

    依《菸酒管理法》第11條規定,農民或原住民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生產可供釀酒農產原料者,得於同一用地申請設立酒製造業者,經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審查並核轉財政部國庫署許可後,取得設立登記及許可執照,即可合法產製及販售酒品。

 

    縣府表示,原住民族傳統釀酒文化及在地農產資源深具特色,透過合法化及制度化輔導,不僅有助保存傳統文化,也能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帶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

 

    另依《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管理辦法》規定,申請人須具備農民或原住民身分,並應檢附土地、建物、環保及相關資格證明文件,經審查符合規定後始得設立。製酒場所並須符合環境保護、衛生及土地使用等相關法令規定。

 

    南投縣政府將持續提供申請諮詢、法規說明及行政輔導等服務,協助有意投入合法製酒之農民及原住民瞭解申請程序與相關規範,降低違規風險,並建立合法、安全及具地方特色之酒品產業環境。

 

    民眾如有申請需求,可至財政部國庫署網站業務導覽菸酒管理之「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申辦專區」( https://www.nta.gov.tw/BOTAAA/singlehtml/119?cntId=nta_21527_119)查詢相關資訊及下載申請書表或洽詢該府財政處金融及菸酒管理科,電話049-2243741。

聯絡單位 : 財政處金融及菸酒管理科
聯絡人 : 張明珠科長 049-222106分機1230
有效日期 : 11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