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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優惠稅率或減免請於22日前申請 一經核准今年可適用

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土地係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加油站、騎樓、道路、寺廟、教堂、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並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則規定條件者,請於115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今年即可按優惠稅率課徵或減免其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若之前業經申請核准在案,而土地所有權人及其土地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儘速提出申請,以減輕納稅負擔。民眾對地價稅相關法令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聯絡單位:稅務局埔里分局

聯絡資訊:葉雲鑫主任(049)2982054分機666    

有效日期 : 11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