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性別平權理念,促進組織決策層級性別平衡,縣府社會及勞動局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精神,持續推動人民團體於章程中增列理監事席次中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之規定,藉此縮短性別間在公共事務參與上的落差,積極倡導性別主流化政策落實於民間團體運作層面。
115年10月期間,全縣共有5個人民團體辦理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達成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之規範,展現本縣人民團體對於性別平權意識的提升與實踐。符合規定之團體如下:南投縣草屯鎮隘寮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埔里鎮慈恩社區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南投縣埔里鎮籃城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供佛齋僧護持功德會、南投縣羅娜獵‧產推廣協會。
另為落實人民結社自由,健全社團組織管理機制,南投縣政府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積極受理縣民申請設立各類社團。115年10月份有1個社團完成立案籌組,為南投縣U.R.單人舞苑類國標社協會。
截至115年10月底止,南投縣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總數達1,672個,若加計社區發展協會280個,則總計達1,952個組織,展現本縣社會參與風氣與多元團體活力。
依據統計,目前立案團體以社會服務及慈善類型為最多,計565個,其次為學術文化類360個,第三為經濟類團體199個,顯示本縣民間力量積極投入公益、文化與經濟發展等各層面,為建構幸福宜居的南投共同努力。
縣府社會及勞動局將持續透過宣導與輔導機制,協助人民團體健全組織架構,並鼓勵各界積極納入性別平等理念,共同建構多元、包容、平權的社會環境。如有關於人民團體性別比例規劃或章程修訂之相關問題,歡迎洽詢社勞局人民團體科,電話:(049)2222106分機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