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紓困專區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措施一覽表

公佈單位:稅務局

發佈日期:111/5/3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措施一覽表

項目或類別

紓困對象

說明

連絡窗口

附件

房屋稅申請核減 飯店旅館業、營利事業使用房屋之納稅義務人 受疫情影響飯店未使用樓層、營利事業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屋主可申請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黃小姐(049)2222121
分機178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及拆除、焚燬、坍塌申報書

主動公告延長房屋稅繳納期限 因疫情而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 111年期房屋稅開徵期間,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影響,無法繳納稅捐,繳納期限延至111年6月30日,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其繳納期限自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黃小姐(049)2222121
分機178

房屋稅延期繳納申請書(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因治療、隔離、檢疫者用)

娛樂稅申請核減 查定課徵之娛樂稅業者 查定課徵娛樂稅之業者,娛樂設施未使用減少收入,可向稅務局申請依實際營業情況,核實調降娛樂稅,以減輕負擔。 謝小姐(049)2222121分機348 娛樂業開業(變更)代徵娛樂稅款申請書
娛樂稅展延繳納期限 因疫情受治療、隔離、檢疫者 111年4月查定課徵娛樂稅,原繳納期限為111年5月1日至5月10日,因疫情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繳納期間延至111年5月31日,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自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謝小姐(049)2222121分機348 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掣發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印花稅展延繳納期限 因疫情受治療、隔離、檢疫者 111年3-4月印花稅彙總繳納申報,原繳納申報期限為111年5月1日至5月16日,因疫情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繳納期間延至111年5月31日,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自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謝小姐(049)2222121分機348 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掣發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申報繳納。
車輛申請停駛,使用牌照稅可按日免徵 申請停駛之納稅義務人 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對已領使用牌照之交通工具,不擬使用者,可持2面號牌、行車執照與身分證正本等證件,向各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使用牌照稅按日計徵至停駛前一日,如已繳納全年稅額者,將主動退還其尚未使用期間之稅額。 蔡小姐(049)2222121分機332
使用牌照稅展延繳納期限 因疫情受治療、隔離、檢疫者 因疫情受治療、隔離、檢疫者,無法於規定期間繳納111年使用牌照稅,得檢附證明(通知書)文件,申請繳納期限展延至111年5月31日,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自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蔡小姐(049)2222121分機332 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掣發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地方稅 1.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所定相關紓困振興或補償紓困辦法,提供紓困相關措施者。
2.因所服務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減班休息。
3.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
4.其他事由。
5.上述1-4類申請再延期或再分期繳納。
1.本轄納稅義務人因受疫情影響且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2.稅目: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
3.期間: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
4.核准延期期限最長以1年為限,分期期數最長以36期(每期1個月)為限。
5.納稅義務人對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應納稅捐,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疫情警戒至第三級以上及採取相關強制管制措施,致繳稅有困難者,得申請再延期或再分期繳納。
總局:
(049)2222121

埔里分局:(049)2982054

竹山分局:(049)2642053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書(地方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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