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0年5月16日起,居家檢疫及居家(個別)隔離調整為「1人1室」(含單獨房間及衛浴)
公佈單位:新聞及行政處
發佈日期:110/6/2
一、 鑒於國際間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為提升我國社區防疫安全並確保國人健康,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自110年1月15日及3月1日起,實行「1人1戶」措施。
二、 考量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臺北市及新北市陸續發生感染源不明之病例及群聚事件,社區傳播已有擴大趨勢。為兼顧疫情現況之實務需求及社區防疫安全,將現行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採行之「1人1戶」措施,自110年5月16日起調整為「1人1室」(含單獨房間及衛浴)隔離,並請貴機關(單位)加強衛教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及同家戶之同住者均應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以確保國人健康。此外,為避免增加傳播風險,本案不溯及已居家檢疫或居家(個別)隔離者。
三、 有關修正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Q&A、「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及「居家檢疫之檢疫居所調整為1人1室相關問答輯」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項下,請逕行瀏覽參考運用。
二、 考量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臺北市及新北市陸續發生感染源不明之病例及群聚事件,社區傳播已有擴大趨勢。為兼顧疫情現況之實務需求及社區防疫安全,將現行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採行之「1人1戶」措施,自110年5月16日起調整為「1人1室」(含單獨房間及衛浴)隔離,並請貴機關(單位)加強衛教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及同家戶之同住者均應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以確保國人健康。此外,為避免增加傳播風險,本案不溯及已居家檢疫或居家(個別)隔離者。
三、 有關修正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Q&A、「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及「居家檢疫之檢疫居所調整為1人1室相關問答輯」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項下,請逕行瀏覽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