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紓困專區

南投縣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及確診者死亡慰問金發放實施要點

公佈單位:社會及勞動處

發佈日期:112/3/28

一、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本縣因疫情確診者及施打疫苗死亡者慰問金(以下簡稱本慰問金)之發放,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慰 問 金發放 對象 其死亡日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 十九 日以前者 發
放金額如下:
(一)本縣籍民眾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確定致死亡者發放新臺幣參萬元。
(二)本縣籍民眾新冠肺炎確診死亡者發放新臺幣參萬元。

三、本慰問金具領人順位規定如下:
1.配偶。
2.直系血親卑親屬。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四、本慰問金由本府衛生局提供相關死亡確診者名冊,即由本府社會及勞動處主動
協助民眾申請。

五、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南投縣社會救濟會報支應。

六、本要點奉核准後實施並得視疫情狀況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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