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本縣轄內工商企業團體及其供應鏈商或公協會等團體
運作模式
1. 建立聯繫中心:本府成立企業服務廉政平臺聯繫中心,由秘書長擔任總召集人,建設處處長、政風處處長擔任副召集人。
2. 召開聯繫會議:由政風處擔任秘書單位,負責業務聯繫中心運作之秘書工作。
3. 意見處理與追蹤:每月將企業反映意見提送秘書單位彙整,視需要邀請法務部廉政署、中央主管機關、本府其他機關(單位)、相關企業、地方檢察署、工商團體、非政府組織、專家學者等召開聯繫會議或移由相關權責單位妥處,並針對後續處理情形、進度及結果追蹤列管。
4. 舉辦企業座談:舉辦座談交流活動,並適時邀請企業就誠信理念、經營典則、企業內部預防性措施等實踐經驗,進行標竿企業學習分享。
5. 成果效益展現:建置企業服務廉政平臺網頁,內容包含設置目的、相關法規連結、重要政策宣導、執行成果等,提供企業諮詢服務及行銷相關成果,供各界參考交流,拓展並深化公開透明管道,提高企業服務廉政平臺能見度,俾益本府廉政行銷。
6. 其他:適時辦理問卷訪查,瞭解本府相關政策滿意度及蒐集廠商意見及建議,並針對重要政策或企業重視議題,舉辦宣導講習或利用其他方式推廣及宣傳,以深化公私部門互動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