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JavaScript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跳到主要內容
最新消息
單位介紹
連絡資訊
招標公告
表單下載
解釋函
品質管理
材料試驗
本府工程相關法規規定
113年度品質管理訓練班
主題專區
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政府電子採購網
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
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
採購手冊及範利-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首頁
南投縣政府
網站導覽
✖︎
最新消息
單位介紹
❯
連絡資訊
招標公告
表單下載
解釋函
品質管理
❯
材料試驗
本府工程相關法規規定
113年度品質管理訓練班
主題專區
❯
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政府電子採購網
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
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
採購手冊及範利-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首頁
解釋函
:::
解釋函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4日-機關辦理評選(審)案件,應注意不同委員之評選(審)結果是否有明顯差異,不得僅憑召集人詢問各出席委員主觀意見即認定為無明顯差異情形;如有明顯差異,並應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下稱審議規則)第6條規定辦理
附件檔案
1071218-107005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