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有關貴臺為辦理「113年差勤管理系統建置採購案」與廠商解除契約,涉及本會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第18條第1款與民法第259條適用疑義乙節,詳如說明,請查照。
內容說明

 

附件檔案
檔案類型icon
1130030052
民意信箱圖示 回頂端圖示 上一頁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