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七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0日以工程企字第 1140100343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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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0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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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總說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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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對照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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