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務發展

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造成本縣竹山鎮農作物及農業設施災損 農業部同意辦理現金救助
圖片-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造成本縣竹山鎮農作物及農業設施災損 農業部同意辦理現金救助

本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造成本縣竹山鎮農作物木瓜、冬瓜、仙草、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及農業設施-菇舍(傳統式)災損,為照顧作物嚴重受損之農民,農業部於(15)日公告本縣竹山鎮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現金救助,請受災農民於公告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7月16日至7月29日止),攜帶地籍謄本正本或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本次救助項目以下列「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辦理救助:

1.  木瓜(果樹五):每公頃10萬元。

2.  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蔬菜二):每公頃4萬1,000元。

3.  冬瓜(蔬菜三):每公頃4萬7,000元。

4.  仙草(特用作物一):每公頃4萬1,000元。

5.  菇舍-傳統式:每公頃25萬5,000元。

本次救助作業程序及期限,係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縣府農業處籲請受災農民把握期限提出申請。

異動日期 : 1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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