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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服務措施
性別平等專區
人事處性別平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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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自113年1月1日生效
112/12/08
人事處
依據行政院112年10月6日院臺性平字第1125015285號函辦理,詳情如附檔,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