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處性別平等專區

轉知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依據行政院112年10月6日院臺性平字第1125015285號函辦理,詳情如附檔,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