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事服務措施
政策傳遞與推動
赴大陸地區
赴大陸地區
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112/01/11
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