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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服務措施
政策傳遞與推動
赴大陸地區
赴大陸地區
轉知大陸委員會有關直轄市長、縣(市)長及地方政府政務人員赴大陸地區注意事項一案
114/01/24
人事處
依據大陸委員會114年1月21日陸法字第114040004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