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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服務措施
政策傳遞與推動
公務員兼職
公務員兼職
關於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之認定標準.
111/03/30
人事處
附件1: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部法一字第1084876512號函 附件2: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