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南投縣政府勞健保投保( 薪資調整 )通知書(一般申請用)及「申請併計加班費及未休假工資使用」

一、  檢送南投縣政府勞健保投保( 薪資調整 )通知書,分別為「一般申請用」及「申請併計加班費及未休假工資使用」,各一份(如附件),請查照辦理。

二、  「投保級距調整」之申請,均自通知勞保局之次月1日起生效,故請務必於擬調整月份之前1個月(25)前將本通知書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逕送人事處退休給與科辦理調整事宜。因勞健保及勞退調整無法追溯,逾期送件將無法受理,未依規定辦理致影響個人權益,由用人單位及被保險人自行負責。

三、  為保障同仁權益,貴屬同仁如新給付薪資金額超過或低於「原投保級距」者,即應據實填列勞健保投保( 薪資調整 )通知書辦理投保級距調整事宜,再據以薪資造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