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人事法令

訂定「南投縣政府員工差勤管理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一、依據本府115年7月23日府人考字第1150135185號函辦理。

二、「南投縣政府員工上班管理要點」、「南投縣政府臨時僱工差假管理要點」、「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查核措施」、「南投縣政府彈性上下班實施要點」及「南投縣政府員工上班及出差管理要點」於115年8月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