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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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一期)讓售案 看屋程序說明

正取人確認承購意願已於113年8月28日完成,計有3人放棄,正取選屋序位依次遞補。

正取選屋序位43~45之空缺,依備取序位調查承購意願,於113年9月23日完成,由備取1~3遞補。

依據《土地法》第25條規定,本案業報經南投縣議會審議通過,並於113年9月24日依規定函報行政院,待行政院核准後,本府將通知符合選屋資格者(正取選屋序位1~45),接續辦理看屋、選屋等程序。

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一期讓售案,最後資料補正期限113年6月7日,請申請民眾掌握時間儘速補正113/06/05

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一期讓售案,因E櫃台(線上申請系統)6/3日系統異常無法,將最後資料補正期限延至113年6月7日,造成民眾不便十分抱歉,請申請民眾掌握時間儘速補正,以利後續公開抽籤程序進行。

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一期讓售案,最後資料補正期限113年6月5日,請申請民眾掌握時間儘速補正113/06/03

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一期讓售案,因E櫃台(線上申請系統)5/31日系統異常無法,將最後資料補正期限延至113年6月5日,造成民眾不便十分抱歉,請申請民眾掌握時間儘速補正,以利後續公開抽籤程序進行。

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一期讓售案,最後資料補正期限113年5月31日,請申請民眾掌握時間儘速補正113/05/16

一、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一期讓售案,截至113年4月1日止,共計576人提出申請,已全部審查完成,資料符合者計有407件,需補正資料者計有169件,已於113年5月1日全部簡訊通知完成,最後資料補正期限113年5月31日,請申請民眾掌握時間儘速補正,以利後續公開抽籤程序進行。

二、邇來本府接獲反映,青年住宅讓售後能不能出租問題,查「南投縣幸福家園租售及管理自治條例」第7、8條,及本府113年2月2日青年住宅讓售公告第15點(八、九),均已明定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五年內,除繼承或依法強制移轉外,不得將住宅或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信託予本府以外之人,或與他人交換。且亦不得出租、變更為非居住使用或非法使用,以確保本府青年住宅能讓售予實際有居住需求的青年。

三、本府青年住宅將以優惠價格讓售予本縣青年,不僅為照顧本縣青年居住權益,降低購屋負擔,吸引青年返鄉,且亦有抑制週邊房地產價格之效應。本次青年住宅讓售45戶,戶數雖不多,但陸續還會有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二期55戶,及草屯鎮、竹山鎮青年住宅等皆已在評估規劃中,期望透過本府興辦之青年住宅,並搭配中央推行之社會住宅,相互合作,能進一步穩定整體住宅市場,落實居住正義,實現本縣全齡宜居之政策目標。

申購常見缺失

  1. 申購常見缺失(詳附帶檔案)113/03/14
    1. (紙本)申請書問題:
      1. 申請書第一頁切結未簽名
      2. 申請書第二頁,第五點:無房屋移轉紀錄切結,應「簽名」。
      3. 申請書第二頁,第六點:檢附文件之表格,已檢附文件應勾選。
    2. 檢附文件問題:
      1. 夫妻分戶者,檢附文件三項擇一(申請書第六點,1-1基本檢附文件:2-1)
      2. 戶籍謄本須檢附「現戶全戶、詳細記事」,寄居亦同。
      3. 檢附文件核發/列印時間應為公告日(113/01/29)後。
      4. 「申請人、配偶和戶籍內家庭成員(直系血親)」均須檢附最新財產總歸戶資料。
    3. 申請資格問題:
      1. 分或遷移戶口者,設籍於南投縣滿6月以上(縣內鄉鎮市可遷移)均符合資格。
      2.  戶籍內家庭成員以申請人之戶籍為主。
      3. 「申請人、配偶和戶籍內家庭成員(直系血親)」名下持有房屋不符合申請資格。(以財產總歸戶清單為準,持分比例為1,則為自有房屋;共有房屋,持分面積超過40平方公尺,亦視同自有房屋)。
      4. 優先保留戶「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之未成年子女包含尚在懷孕之胎兒,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1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青年住宅主要應備文件申請方式

113/03/18(詳附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