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錄時間 | 115/09/18 |
| 職缺名稱 | 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人事室主任 |
| 機關名稱 | 南投縣政府 |
| 職缺單位 | 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人事室 |
| 職 等 | 薦任第7職等 |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專任人事或曾任專任人事行政工作經歷3年以上。 3.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2年以下)。 |
| 報名規定 | 1.本案免寄送紙本,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本處得視實際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如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4.報名截止日期:115年9月29日下午5時截止,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5.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蔡專員(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6.聯絡電話:(049)2222106-2211 |
| 截止日期 | 115/09/29 |
| 受理單位 | 本府人事處 |
| 聯絡電話 | (049)2222106-2211 |
| 備 註 | 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工作項目: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08號) |
| 上線日期 | 115/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