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新聞
菸酒業者勿販售逾期菸酒品以免遭罰
113/05/08
財政處
民眾自行釀製並販售名為「○○露」、「○○液」之酒品,均屬私酒,依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論處。
113/05/02
財政處
代客產製鹿茸酒、虎頭蜂酒或其他藥酒之行為,已違反菸酒管理法之規定
113/04/30
財政處
買酒認標誌 安全有保障
113/04/23
財政處
轉載--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籲請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業者強化個資保護安全措施
113/02/29
財政處
轉載--財政部國庫署112年度查緝私劣菸品成果
113/02/29
財政處
勿以網路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方式販售酒品以免遭罰
113/02/17
財政處
因應菸害防制法已於本(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籲請注意加熱菸相關規定
112/11/30
財政處
酒販賣業者應於營業場所張貼飲酒勿開車等警示圖文
112/11/10
財政處
宣導勿販售菸酒品給予兒童及少年,以免遭罰
112/10/25
財政處
南投縣政府將加強市售添加酒品作為料理食品及酒品之稽查與抽驗
112/10/11
財政處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112/07/28
財政處
民眾產製、輸入或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品供自用者,應注意不得超過一定數量與海關免稅數量之規定,以免遭罰
112/03/02
財政處
菸酒業者勿販售逾期菸酒品以免遭罰
112/02/09
財政處
勿以網路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方式販售酒品以免遭罰
112/01/07
財政處
買酒認標誌 安全有保障
111/06/22
財政處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自用之菸酒品,如超過免稅數量,務請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
111/05/31
財政處
民眾販賣未變性酒精應先辦理酒精販賣業者登記,且勿於網路販售以免受罰
111/05/13
財政處
民眾自行釀製並販售名為「○○露」、「○○液」之酒品,均屬私酒,依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論處
111/04/18
財政處
代客產製鹿茸酒、虎頭蜂酒或其他藥酒之行為,已違反菸酒管理法之規定
111/03/18
財政處
菸酒業者勿販售逾期菸酒品以免遭罰
111/03/07
財政處
民眾產製、輸入或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品供自用者,應注意不得超過一定數量與海關免稅數量之規定,以免遭罰
111/01/20
財政處
南投縣政府加強原鄉地區小米酒法令宣導,以避免誤觸法令而受罰。
111/01/05
財政處
酒販賣業者應於營業場所張貼飲酒勿開車等警示圖文
110/11/11
財政處
南投縣政府將加強市售添加酒品作為料理食品及酒品之稽查與抽驗
110/10/15
財政處
南投縣政府配合財政部執行私(劣)菸酒品銷毀
110/10/12
財政處
民眾產製、輸入或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品供自用者,應注意不得超過一定數量與海關免稅數量之規定,以免遭罰
110/09/14
財政處
南投縣政府再傳捷報!109年度私劣菸酒查緝績效獲中央評定全國第4名,創歷年之最
110/09/01
財政處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110/08/05
財政處
酒品盛裝容器為塑膠材質或紙質者,應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
110/07/13
財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