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中華民國109年1月30日-各機關需緊急辦理與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俗稱武漢肺炎)有關之各項採購,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05條第1項第2款已有緊急採購機制,請視個案情形依規定儘速妥處,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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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03-10901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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