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各機關辦理採購,請確實依法務部「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分級開設原則」,研議成立採購廉政平臺,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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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2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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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111年4月29日法廉字第11105001890號函「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分級開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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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分級開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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