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機關辦理涉及消防安全設備之採購,請視個案需要,依相關法規妥為訂定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內容說明

 

附件檔案
檔案類型icon
1140001284
檔案類型icon
1140115內政部消防署函文
民意信箱圖示 回頂端圖示 上一頁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