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於114年8月22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請查照。
內容說明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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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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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對照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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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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